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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采購人常見問題解答

發(fā)布日期:2021-07-05 19:00瀏覽次數:

1. 為什么沒預采購選項了?

答:預采購是指財政下達預算指標前,采購單位確需開展采購活動,可以以“二上預算數”作為采購預算資金來源編制采購計劃并組織實施采購活動。財政下達預算指標后,采購單位應選擇預算指標編制計劃,不再使用二上預算。

 

2. 集采目錄外,分散采購內100萬以下的項目如何采購?

答:根據《政府采購法》和《廣東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2020))的規(guī)定,集中采購目錄以外且未達到采購限額標準(100萬元)的項目,不納入政府采購管理,由采購單位自行按照單位內控管理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3. 我單位在指標確認里看到的都是今年的指標,請問去年的要怎樣操作才能看到?

答:按照預算法的相關規(guī)定,上一年度的剩余指標需按規(guī)定辦理結轉手續(xù),由財政部門統(tǒng)一回收后在下一年度重新下達。請咨詢本單位的財務人員確認去年剩余指標財政部門是否已重新下達。屬于政府采購的指標,由單位在預算執(zhí)行系統(tǒng)中勾選“政府采購”標記后推送到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如果財務人員不清楚指標是否推送等相關情況,請財務人員聯系財政廳對口資金主管處室咨詢。

 

4. 采購計劃申報后,發(fā)現金額輸入有誤,計劃作廢后,已使用的指標會退回去嗎?

答:是的,作廢計劃后,預算資金會回到預算指標中。

 

5. 往年的合同如何進行支付?

答:目前只遷移省直單位2020年的合同。如果有2019年的合同有剩余待支付的,請至云平臺申報無過程采購計劃中的其他計劃(填寫剩余待支付金額),然后直接辦理合同備案,再走支付流程即可。

 

6. 請問下為什么合同結轉了財務還是看不到,好幾天了?

答:①請核實一下合同的指標是否是正式指標,如果申報計劃關聯的是二上預算指標是不能支付的,請結轉正式指標。②如果單位核實支付那邊獲取不到已結轉的合同。請聯系云平臺工作人員查詢。

 

7. 點擊電子賣場出現提示“access_token失效或已過期”。

答:此為登錄超時的提示,刷新下重新登錄即可。

 

8. 請問現在云平臺采購計劃備案表為什么沒有省財政廳的簽章,老平臺原來是有的?

答:采購計劃備案無需加蓋財政廳的簽章。

 

9. 現時做采購文件時必須填期數和支付比例,遇到按實結算的項目就無辦法做了。

答:請先按照設置系統(tǒng)里面的1期和100%。并在支付說明中說明本項目實際的支付安排。

 

10. 什么時候需要合同結轉?

答:需要在支付系統(tǒng)掛接合同,計劃沒有關聯指標時,則需要操作:【合同管理系】--【合同結轉】。

 

11. 目前單位沒有指標,無法結轉,能不能先支付?

答:沒有指標,合同則不能關聯正式指標推送到支付系統(tǒng),請咨詢本單位財務人員預算資金情況。

 

12. 采購計劃申報-資金構成中的非預算指標,上傳附件是需要上傳什么內容?

答:請自行說明資金來源情況,蓋單位公章上傳。

 

13. 單位的采購計劃錄入錯誤,可以撤銷嗎?

答:如果計劃點擊審核,只能操作作廢,如果沒有審核,就可以審核退回修改。

 

14. 采購計劃申報-資金構成中的預算指標資金(關聯),預算指標資金(錄入),分別是什么意思?

答:目前對于計劃申報時的資金構成中的財政性資金已細分為“預算指標資金(關聯)”,“預算指標資金(錄入)”和“非預算指標資金”。其中,預算指標資金(關聯)是指本地上線數字財政執(zhí)行與系統(tǒng)后實現預算執(zhí)行數據對接,可直接關聯預算數據的方式;預算指標資金(錄入)是指實現預算執(zhí)行數據對接前,通過錄入并上傳資金落實文件的形式體現的方式;非預算指標資金是指非預算指標管理的本級財政資金或其他財政性資金,通過錄入并上傳資金來源說明的形式體現的方式。結合單位所在地的數字財政執(zhí)行域系統(tǒng)上線情況與預算管理情況,可以先使用“預算指標資金(錄入)”方式進行。

 

15. 請問履約公示錄入不是強制性的吧?是不是可以不進行錄入操作?

答: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項目必須公示驗收報告,其余項目沒有強制。但驗收環(huán)節(jié)是采購人的主體責任之一,也是采購單位內控必要環(huán)節(jié)。

 

16. 用非財政資金采購,不用提交采購計劃嗎?

答:根據《政府采購法》第二條的規(guī)定,只使用非財政資金的項目,不納入政府采購管理,無須編制采購計劃。

 

17. 所有項目都需要意向公開嗎?

答:實施電商直購、網上競價、定點采購等小額零星采購項目和由集中采購機構統(tǒng)一組織的批量集中采購外,通過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單一來源采購方式,按項目實施采購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服務采購(不含涉密項目)均應當公開采購意向。

 

 

18. 單一來源公示中選擇的“擬定供應商”需要在政府采購系統(tǒng)中注冊嗎?

答:供應商參加廣東省內的政府采購活動,需要先在廣東省政府采購網自行注冊登記。單一來源公示需載明“擬定的供應商”,并從供應商庫中選擇。供應商未在廣東省政府采購網注冊,將無法選擇。

 

19. 電子賣場-網上競價只能競價一個商品嗎?

答:網上競價是指對同一品目組織實施的競價活動,但可以是多個不同采購需求。如臺式計算機等。

 

20. 在電子賣場-網上超市購買的耗材,不需要做采購計劃的,是怎樣支付的,需要合同備案嗎?

答:分散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不需要申報計劃和備案合同。屬于財政指標的支付走其他授權支付方式;不屬于的由單位自行支付,和單位平時報賬差旅費等非政府采購資金一樣。

 

21. 電子賣場-我的合同里找不到合同,但是項目已經成交了。

答:供應商還沒有起草合同,或者供應商起草完合同沒有將合同在線上發(fā)送給采購人。

 

22. 采購一臺電腦也必須要用批量采購嗎?

答:單位在采購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和空調機的,在能夠滿足辦公需求的前提下,原則上應當通過批量集中采購方式組織實施。確有特殊要求或者緊急采購需要的,可以通過集采商城另行選擇商品。

 

23. 電子賣場計劃如何作廢?

答:計劃未使用的情況下,電子賣場-我的控制臺-集采商城-我的計劃-退回相應的計劃,然后回到采購管理,采購計劃申報-已辦結,作廢計劃,計劃審核,審核作廢。

 

24. 采購空調等的安裝和輔料怎么填報計劃?

答:輔料和安裝費如果沒有達到采購限額標準(100萬元),不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無需編制采購計劃  

附件:

1 : 4.2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常見問題解答(采購人)V1.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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